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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shirman請進,關於高虹安助理加班費一事
https://i.imgur.com/0r6s6Zi.jpg
上面是你的命題
1.立法院給的立委助理薪資預算是「定額」
2.立法院立委助理加班費的請領率是96~98% 差不多也是「定額」的意思
所以不存在所謂X+N這種事
數字就是死的東西
那你當初檢方起訴是「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
要討論當然只能討論
1.加班事實
2.加班時數
因為這兩者是唯二可能存在「浮報、詐領」的要素
https://i.imgur.com/6KANJSI.jpg
上面是你回文提到的X與N範疇
立委助理如果滿足上述1、2點
在N已滿足客觀條件的情況下討論主觀定義完全沒意義
你要說是做功德也是你開心就好
討論這個還不如討論午餐薯條可樂要不要加大
我覺得政黑以後發文前要做智力測驗
及格才能發文
大概是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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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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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 shirman請進,關於高虹安助理加班費一事
HatePolitics03/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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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shirman請進,關於高虹安助理加班費一事
HatePolitics03/15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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