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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笨蛋!重點在「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啦!
當初檢方起訴事由就是這個
所以偵辦方向就是「有無加班事實」、「加班時數是否浮報」
人家有加班事實時數有到你難道不給請領加班費嗎?
你是要立法院違反勞基法嗎?
至於有沒有談什麼一口價、加班費領了拿去幹小跟貪污無關
一碼歸一碼 本魯是這麼認為的
那摸到最後會不會有什麼顛覆本魯邏輯的判決結果
咱拭目以待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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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7.1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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