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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

最新2024-05-19 12:56:00
留言39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2 ( 4233 )
我在立法院系統裡面 找到即將要通過的條文 院總第 20 號 審查報告第 11003542 號 原文下載 : https://tinyurl.com/yckrmusv 藍白聯手只有民眾黨與國民黨的條文交付表決 而且條文內多案並列 也不知道是要通過誰的法案 不過有幾個重點很重要 這幾條條文通過之後, 立法院可以想幹嘛就幹嘛 司法調查還需要證據與時間, 立法院可以幾個人就說你有罪 其中聽證、公聽條文多數都沒什麼問題 但是調查權問題非常大 黃國昌政黨就偏要人民團體與個人 "到院備詢" 意思是 張忠謀你必須到院說明 為什麼投資日本美國 就是不投資中國 原文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 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 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 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聽證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 得設聽證調閱專案小組,要求與特定議案有關之政府機關、法人、 人民團體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並提供參考資料。 聽證調閱委員會,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略) 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 (第 11001056 號): (略) 委員吳宗憲等 16 人提案 (第 11001699 號): (略) 委員楊瓊瓔等 20 人提案: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要求有關機關、法人、 人民團體或個人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院會或各委員會於必要時,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 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如果你不來怎麼辦? 原文 第四十八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 、糾舉或彈劾。 (這邊只限制公務機關, 個人就由司法決定)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第四十八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 、糾舉或彈劾。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罰鍰案件之處理,準用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受處分者如有不服, 得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 (第 11001056 號): 第四十八條 被調查對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查、詢問、聽證或 調閱相關資料時,除不可抗力或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 行政特權事務外,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或為虛偽之陳述者, 得經院會之決議,以立法院名義,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 函請主管機關所在地或被調查者所屬單位之行政法院,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前項情形,若涉有藐視國會罪嫌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移送檢察機關偵查。不服前項之裁定者,得為抗告, 抗告中應暫停執行,各審級受理法院應於一個月內審結。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不願配合調查而有前項行為者,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以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外商小心了, ASML你敢不提供機器給中國, 我就每天罰你 罰到你離開台灣 委員吳宗憲等 16 人提案 (第 11001699 號): 第四十八條 被調查對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查、詢問或調閱相關資料時, 除不可抗力或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事務外,拒絕、拖延 、隱匿不提供或為虛偽之陳述者,得經院會之決議,以立法院名義, 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函請主管機關所在地或被調查者所屬單位之行政法院,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不願配合調查而有前項行為者,經立法院 院會之決議,以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因47條調查對象除了公務員之外, 還加上自然人與法人團體, 所以誰不聽話罰誰) 我都不知道藍白的立法院權利這麼大 立法院是監督政府, 今天想要變成東廠, 把人抓來, 也不用像228一樣刑求 你不講就罰錢 希望未來藍白永遠都是最大黨 否則一旦變成小黨 到時候什麼婦聯會, 國民黨這些個人團體 不用這麼浪費時間打什麼行政官司直接罰你到破產 -- Sent from my USS Nimit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87.161.3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092867.A.B56.html

39 則留言

maga0525, 1F
很明顯呀106.64.41.72

maga0525, 2F
他們要政府整個赤裸讓中共看呀106.64.41.72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29:29

hermanwing, 3F
只有民進黨愛台灣為台灣,乾110.28.112.171

zeuswell, 4F
綠粉又在超譯106.64.25.132

zeuswell, 5F
綠共就說自己雙標就好106.64.25.132
那你說說看, 把自然人與法人團體找來立法院幹嘛? 與人民有關不是司法院的事情 立法院只負責監督政府 什麼時候監督人民?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31:27

scimonster, 6F
NCC:欸不是 東廠是我們 別搶36.231.173.162

maga0525, 7F
為什麼現實社會人民那麼生氣,這就是原106.64.41.72

maga0525, 8F
因!這邊都垃圾藍白智障在帶風向106.64.41.72

lexmrkz32, 9F
[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

lexmrkz32, 10F
[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

yha, 11F
這麼荒唐的法案 就是配合中國政府的要求223.140.236.168

lexmrkz32, 12F
看最右邊那格,我看是有拒絕權的61.64.12.25
你不能這樣看, 因為個黨團法案沒經過二讀, 全部都送去院會表決 最後是哪個版本過也不知道, 有可能是第50條過 B 黨團, 第51條過A黨團 結果兩條互卡或者是有加成作用, 變成超級大的獨裁團體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34:27

lexmrkz32, 13F
第二張左邊,如被認為逾越範圍也可拒絕61.64.12.25

yha, 14F
傅崐萁帶國民黨立委去中國回來就開始推動這223.140.236.168

yha, 15F
些莫名其妙的法案223.140.236.168

scimonster, 16F
法案這麼荒謬??可是…多數民意認同36.231.173.162

scimonster, 17F
喔!民進黨是少數民意36.231.173.162

lexmrkz32, 18F
別亂牽啊......國會改革2016就開始喊了61.64.12.25
立法委員職權法 很多修改的都沒問題, 但是調查權這就是擴權 把權利伸張到自然人身上去, 就是可以中國控制立法委員, 讓立委去解決自然人 以前自然人都還可以在司法上面打官司, 這邊立委直接罰你

yha, 19F
黃國昌還完全配合國民黨與中國的協統作戰223.140.236.168

acserro, 20F
權力這麼大 那請問誰來決定是不是說謊是101.12.22.17

acserro, 21F
不是隱匿?罰則誰說的算?那又誰來監督立101.12.22.17

acserro, 22F
法委員們?101.12.22.17

lexmrkz32, 23F
院會表決正常流程好像是宣讀、發言最後61.64.12.25

lexmrkz32, 24F
才表決,我覺得不是這麼容易發生你說的61.64.12.25

lexmrkz32, 25F
事情,然後我貼的是國民黨版本的民眾黨61.64.12.25

lexmrkz32, 26F
版本看看有沒有人要貼一下XD61.64.12.25
我貼的就是所有版本並列, 上面寫交由院會討論

lexmrkz32, 27F
聽證權是要成立調查小組,而且成員不會61.64.12.25
聽證權跟公聽權修法還好, 只針對政府機關, 只有調查權修法修到自然人

lexmrkz32, 28F
是立委身分吧,然後這最後還是要回歸61.64.12.25

lexmrkz32, 29F
法官判定61.64.12.25

lexmrkz32, 30F
有載點嗎?我想看裡面難道拒絕權被拔了?61.64.12.25
第45條原文就是委員會可以組成調查小組, 修法增加對象自然人與法人 如果修法沒有拔掉委員會 只限於院會同意組成調查小組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43:11

master32, 31F
那你怎麼沒先反對社維法啊???111.253.62.155

lexmrkz32, 32F
我目前看到45條了,提案有民眾黨和61.64.12.25

lexmrkz32, 33F
傅崐萁、楊瓊瓔、吳宗憲的提案61.64.12.25

lexmrkz32, 34F
裡面唯一提到要拔掉委員會的是楊瓊瓔61.64.12.25

lexmrkz32, 35F
所以可能之後就要注意是不是他們打算過61.64.12.25

lexmrkz32, 36F
楊瓊瓔的案子,至於調查權擴及法人跟61.64.12.25

lexmrkz32, 37F
自然人,我看內文寫的都是要和議案相關61.64.12.25

lexmrkz32, 38F
如果中間有委員會存在,應該不至於變成61.64.12.25

lexmrkz32, 39F
大家擔心的那樣61.6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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