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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1bl3UGXm 4-5-1 s7166945

最新2024-02-08 17:55:00
留言32則留言,9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3029 )
檢舉文章代碼:#1bl3UGXm (Stock) (若為同ID多文章檢舉如洗推文,請列出所有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後請附上看板位置,例:#******** (Stock)) [1] 被檢舉ID:s7166945 違反板規:4-5-1 違規事證:推 s7166945: 師傅盜圖都不敢講 現在又很大聲了XD 推 s7166945: 做錯就承認 硬要講的贏 到底多愛面子 → s7166945: 硬要講到贏 真的是岳不群 推 s7166945: 跟單萬海的信徒 爽嗎 加油 持續加碼 跟師傅一起蹲 → s7166945: 阿怎不說 自己停損幾次海運 成本重置幾次 → s7166945: 啊怎不說 自己盜圖 都不敢回應 → s7166945: 盜圖不敢承認 說法變來變去 真爛.. → s7166945: 雙重人格 成本魔術師 真爛.. → s7166945: 爛死了… 二一仔 又盜圖貼假單天天變說法 → s7166945: 整天喊幾百趴 實際報酬遮起來 → s7166945: 被越來越多人戳破造神 開始玻璃心了 違規說明:閒聊毀謗他人名聲並嘲諷特定人士師傅=f204137 聲稱盜圖 又嘲諷他人看錯多愛面子 又嘲諷是岳不群 雙重人格 玻璃心 完全是來引戰的 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6.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06849615.A.EFF.html

32 則留言

※ 編輯: YU1225 (118.232.26.70 臺灣), 02/02/2024 13:03:20

laptic, 1F
請問你是 f204137 使用者嗎?

YU1225, 2F
請問版主你認同讓這種引戰特定人物繼續亂板嗎?

laptic, 3F

YU1225, 4F
然後4-5-3根本不需要本人才能檢舉 ..這種直接針對特定人

YU1225, 5F
物罵人那麼難聽.不處理 讓閒聊烏煙瘴氣 你們版主到底在搞

YU1225, 6F
什麼?

YU1225, 7F

YU1225, 8F
本案被檢舉人也問你們是攻擊誰 你們也說成立4-5-1啊

YU1225, 9F
那是不同案件~那個用詞不太符合 當然不會過

YU1225, 10F
4-5-1從來沒有規定檢舉人需要當事人才能檢舉啊!除非你改

YU1225, 11F
版規啊~

laptic, 12F
警告:再主張「非當事人也可(代位)檢舉」的話,將以亂板違

laptic, 13F
規處分

laptic, 14F
要求板主違反使用者違規申訴及處理規則,此舉不可取

laptic, 15F
申訴及 → 及申訴

kukukuma, 16F
你要不要去重讀國文啊??錯字連篇就算了,語意都搞不懂…

fps5566, 17F

fps5566, 18F
請看小組版 小組長說不行

fps5566, 19F
不行代位喔~

vvnews, 20F
誰說師傅就是f204317?我說師傅是路邊的一條狗也行啊

YU1225, 21F
那應該是用詞不明顯才不能代位吧!?

YU1225, 22F

YU1225, 23F
這案也根本沒當事者 也成立4-5-1

tttt0204, 24F
啪啪啪

guilty13, 25F
到現在還在凹…拿社會上重大傷亡事故的圖片來訕笑

guilty13, 26F
結果還在argue事件中有沒有當事人?

YU1225, 27F
[檢舉] #1bl3UGXm 4-5-1 s7166945

YU1225, 28F
4-5-1參考過去判決 師傅也認同!非當事人也可檢舉不是嗎

YU1225, 29F

a760714a, 30F
YU 分靈體 開始翻舊帳 氣噗噗

laptic, 31F
未達

aloness, 32F
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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